申请日本留学最后也是决定成败的一步,就是向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申请入境签证了。日本签证没能签出,会在你的护照最后一页盖个黑色印章,内容有:受理中、取下、终止、拒否,哪一项上有标记,说明你属于哪一种情况。
受理中:是指签证手续还在领馆办理,申请人临时需要使用护照,那么就向领馆申请借出护照,使用完以后再送还给以继续审核的情况。
取下:是指签证手续在办理中,突然因为申请人个人原因不能去日本了,那么就向领馆提出撤消申请的情况。该情况对以后申请签证没有影响。
终止:签证申请因为某些因素没能通过的一种情况。该情况对以后签证申请的影响程度较轻,可以马上再继续申请签证。
终止的对策:建议下次申请的时候把日程表、理由书等细节写的再详细一些,请专业人员先进行一遍审核,然后再递交。
拒否:签证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也就是俗称的“拒签”。对以后签证申请的影响程度较为严重,同类签证必须在半年之后才能再次申请。
如果你的短期签证被拒否了,原则上是半年后申请,但入国由于事情紧急,必须再申请一次的话,可以请你的日方保证人直接打电话到领事馆签证部,向其说明这次赴日的目的和非去不可的理由,并且提出希望能得到马上再申请签证的机会。如果领事馆签证部同意了,此时一定要问出他的分机号码,再次递交申请的时候告诉代理点,这套材料申请已获得了该分机担当人员的同意。如果领事馆签证部依然不同意,那就只能等半年后再申请,但是成功几率同时也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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