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疫苗”流入全国24省区市,看看你所在的省有没有-相聚福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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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疫苗”流入全国24省区市,看看你所在的省有没有

  这两天,5.7亿元问题疫苗流入多地引发人们的高度关注。

  昨晚,山东食药监局对外公布了山东济南日前破获的非法经营疫苗案300条线索,其中,上线线索107条,共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线线索193条,共涉及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上线线索107条 涉及20个省份

  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300条线索中,包括向嫌疑人庞某提供疫苗和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总共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为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和山东。上线人员线索涉及河南的最多,共24条。

 

△上线人员信息

 

下线线索193条 涉及24个省份

  而庞某在从上线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以后,又分别卖给了她的众多下线,在公告中,涉及疫苗流向的下线线索有193条,包括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下线人员线索除上线所涉及的20个省份外,还涉及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等地。下线人员线索涉及山东的最多,共53条。

△下线人员信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组织调查核查

△警方展示现场查获的非法经营疫苗

 

  目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对山东省内发现的违法经营疫苗的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疫苗来源和流向的线索,已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目前对问题疫苗的来源和流向还在继续进一步的调查中。

 

  据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天凌晨发出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天凌晨发出通知,为彻底查清涉案疫苗来源、流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向个人销售疫苗的,应报告销售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销售去向、销售时间等;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的,应报告来源以及购入疫苗的品种、数量、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批号、购入时间等;已经使用或继续销售的,还应报告使用或销售的详细情况。

 

  三、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会同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对向庞某销售疫苗的线索,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及销售的品种、数量等;对从庞某购进疫苗的线索,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及购进的品种、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以便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上述调查情况,要逐级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新闻回顾

庞某母女二人涉嫌非法经营疫苗 涉案金额达5.7亿元

 

  据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侦办该案件民警介绍,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庞某母女二人自2011年以来通过网上QQ交流群和物流快递,联系国内多个省的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给全国多地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疾控部门少数基层站点,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7亿余元人民币。

 

 

  嫌疑人庞某曾有过非法经营疫苗犯罪“前科”。2009年庞某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缓刑期间庞某“重操旧业”,其女孙某也加入,二人先后在聊城、济南一带非法贩卖疫苗,且规模较以前更为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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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相聚福冈 作者:janson 发表,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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