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生活指南之【居住篇】-相聚福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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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生活指南之【居住篇】

日本的住宅,大体上分为“民间出租住宅”、“公共住宅”和“自有房产”三种。租住“民间出租住宅”与“公共住宅”者,未经房东许可,不得与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共同居住。即使是刚刚到达日本、想要暂时在朋友等人的家中临时居住,也必须尽快自己找到房子居住。在日本租赁住宅房屋,要遵循日本独有的“押金”、“礼金”、“合同更新费”等制度。详情请与房地产经纪确认。



  1. 租用住宅房屋时的用语

(1) 房地产经纪

提供房主与公寓信息、买卖或交换房屋、代理买卖或交换房屋的店铺。

(2) 房租

租用住宅房屋的费用。每月支付。如果从月中开始租住,租金则按当月的居住日计算、支付。

(3) 管理费・ 共益费

多家住户的共用场所(楼梯、走廊等)与共用设备的管理费、电费、清扫费等相关费用。

(4) 押金

房屋承租人与房主(房屋所有人)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存放在房主处的金钱。存放金额为1~3 个月

的房租,用于抵销承租人搬离所租房屋时的欠缴租金、修理所租房屋的损坏、清洁房屋脏污。如果仍有

余额,房主会将余额返还给承租人。

(5) 礼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以感谢费名目支付给房主的金钱。金额一般等于1~2 个月的房租,而且不会退还给承租人。也有一些房屋在租赁时不需要支付此项费用。


(6) 中介手续费

承租人支付给充当中介的房地产经纪的手续费。一般来说,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房租金额。

(7) 财产保险费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时,如果需要加入财产保险,则应该支付此项费用。

(8) 合同更新费

在更新房屋租赁合时,承租人应向房主支付的金钱。也有的房屋不需要支付此项费用。

(9) 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公司、连带保证制度)

当承租人无力承担房租或房屋的修理费用时,必须由连带保证人担负责任。连带保证人一般为收入超过一定数额的个人,但也可以委托给保证人代理公司。此外,也有的自治体实施保证制度。请与自治体或房地产经纪商谈。

2. 民间出租住宅

租住民间住宅的手续,必须到房地产经纪处办理。租赁之前,承租人必须要清楚房主所要求的一切条件。多数情况下,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支付的金额相当于5~6 个月房租的金钱。

(1) 如何寻找前往你希望居住的地区,向房地产经纪咨询,把你要求的条件(距离车站的距离,等等)告诉他们,让他们向你提供房屋信息。


也可以只是先看看房地产经纪商店头张贴的房屋信息,或在杂志、互联网上查找自己希望居住的地区的房屋价格等信息。另外,留学生可以通过大学的学生课等部门寻找房屋。


(2) 如何租赁租住民间房屋或公寓,必须要签订合同,称为“房屋出租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

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必须备齐如下文件与金钱。

(3) 租赁时的注意事项

(a) 洗浴设施

如果租住的房屋内没有洗浴设施,可以使用称为“钱汤”的收费公共浴场。

(b) 房屋改造与内部装修未经房主许可,承租人不可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内部装修,不可与非家庭成员同住。当然,也不能把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再转租给其他人。

(4) 关于租赁的建议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障碍。这里有几项建议,可以用于克服这些障碍。此外,还可以咨询当地的国际交流协会。


 不会说日语…与会说日语的人一同前往。即使日语口语只有问候、打招呼的水平,对方对你的印象也会完全不同。


 没有保证人…

可以委托给保证人代理公司。请与房地产经纪商谈情况。有的自治体可能正在实施保证制度。不妨向市区町村的役所咨询。


 房屋不租给外国人…

通过熟人介绍或互联网等方式,积极寻找为外国人提供住房租赁服务的房地产经纪,向他们咨询。外国人如果受到了歧视待遇,可以到后面将会提到的人权商谈咨询投诉,会得到受理。


3. 公共住宅

公共住宅中有一些是地方公共团体与公共企业等提供的住宅。地方公共团体提供的住宅,有都道府县营住宅、市营住宅等;公共企业提供的住宅,有UR 都市机构的UR 出租住宅(都市机构住宅)等。每种公共住宅都要求承租人必须完成外国人登录手续并且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等,对入住资格有详细的规定。详情请与当地管理公共住宅的自治体(役所)或UR 都市机构咨询。


4. 申请使用电、煤气、自来水选定房屋、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就要着手准备入住事宜。没有电、煤气、自来水就无法生活。这三项的使用申请,要在入居之前预先完成。申请手续可能因地区不同而多少有些差异,但大概要完成的手续有以下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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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相聚福冈 作者:janson 发表,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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